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
圖.文 /
內政部提供


為鼓勵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參與社會公益活動,以增進社會福祉,促進社會和諧與安定,特辦理115年度「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」活動。


【活動資訊】

參加資格:凡於111年12月31日前經本部核准立案之全國性社會團體並符合今年度參評資格者,皆可參加評選。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本年度3月31日止。
報送方式:透過
「全國性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評選(鑑)系統」線上報送。
相關活動訊息可至
本部網站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查詢。
本案聯絡人:吳小姐、劉小姐 / 聯絡電話:02-23565590、02-23565198